近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常见问答系列十一,内容如下:
1、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表可以使用电子章吗?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51号)的相关规定,申请表等应通过网上登记系统完整填写后打印,签字盖章彩色扫描后上传网上登记系统。可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相关规定的电子章。
2、如何查询《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1)新化学物质登记系统自行查询:
STEP1/ 登录生态环境部政务服务平台
(http://zwfw.mee.gov.cn/ecdomain);
STEP2/ 点击“新化学物质类”主题;
STEP3/ 13002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审批事项;
STEP4/ 事项申报;
STEP5/ 《名录》查询。
2)生态环境部网页自行查询:
STEP1/ 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
(http://zwfw.mee.gov.cn);
STEP2/ 点击“首页>业务工作>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STEP3/ 在页面中浏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名录》及相关增补公告信息,或点击页面标题栏右侧“名录查询”功能按钮进行检索。
3)固管中心网页自行查询:
固管中心已将《名录》(2013 年版)及其历次增补、登记化学物质列入名录的公告信息整合,打造了集成化查询板块,在中心官网上公开并实时更新,为相关行业及企业提供高效的一站式便捷查询服务。具体网址如下:
https://www.meescc.cn/ggzc/bszn/xhxwzgl_20061/zgxyhxwzml/。
4)委托查询:
自愿委托我中心提供查询服务的,可通过以下网址在线办理:
https://www.meescc.cn/ggzc/bszn/hxwzjspb/。
3、如何判断查询物质与《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的物质为相同物质?
判定查询物质与名录中物质是否为同一物质,需以准确、规范、有效的标识信息为基础,通过CAS号、化学名称、分子式等关键标识开展多维度交叉验证与专业技术判定。当上述信息均一致时,可基本判定为相同物质。
❅注:名录中部分化学物质的名称为类名,即依据《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HJ/T 420-2008)要求,对实施标识信息保护的新化学物质名称公开信息时采用的替代名称,可隐匿或替代化学名称部分具体描述符。相关情况可通过邮箱ncn@meescc.cn 或业务咨询电话010-84665574进一步核实。
4、生态环境部政务服务平台的登录密码忘记了如何找回?
忘记登录密码,可在登录界面点击“重置密码”自行解决,也可添加QQ群781068218联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解决。
5、生态环境部政务服务平台的账号联系人如果变更了如何进行操作?
添加QQ群781068218联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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